6月11日,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開始。該部將派出1.8萬人(次),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的4個城市開展督查,持續到2019年4月11日。
這43個城市分別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含鞏義)、新鄉(含長垣)、鶴壁、安陽(含滑縣)、焦作(含濟源)、濮陽、開封市(含蘭考);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咸陽、寶雞、銅川、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長三角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
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解釋稱,當前,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繼續改善,但個別地區污染仍然較重。京津冀地區仍然是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最差的地區,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東5省(市)優良天氣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來大氣污染不降反升,反彈比較厲害的區域。
因此,環境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及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全面啟動強化督查工作。進一步督促重點區域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要求,繼續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深化綜合治理,加大各類涉氣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持續鞏固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強化督查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指標、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圍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4項重點任務,檢查“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等13項督查任務。
督查工作主要有“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工業爐窯整治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情況,運輸結構及方式調整情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揚塵綜合治理情況,秸稈禁燒管控情況,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群眾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辦理情況等。
督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個輪次。對 “2+26”城市“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規定的其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梳理熱點網格、群眾投訴舉報,重點發現新的涉氣問題。
第二階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個輪次。對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全面督查,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公轉鐵”落實、揚塵治理及秸桿焚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督促各項任務及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個輪次。重點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秋冬季減排措施,排查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根據督查情況,將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集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大氣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的城市,進行掛牌督辦或公開約談。
針對大氣污染嚴重、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甚至惡化的城市,適時開展中央環保專項督察。第二階段起,生態環境部將就污染防治攻堅戰各專項行動,統籌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完善細則,嚴格實施。
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就2018年-2019年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6月7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方案》,將于6月11日啟動強化督查。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就開展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的背景、目標任務、主要工作等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開展“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的背景是什么?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進一步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及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以下簡稱“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緊緊圍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啟動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工作。
當前,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繼續改善,但個別地區污染仍然較重。京津冀地區仍然是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最差的地區,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東5省(市)優良天氣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來大氣污染不降反升,反彈比較厲害的區域。
問:“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本次強化督查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結束。生態環境部將對“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每個督查組由3人組成,主要從地方環保系統和生態環境部直屬單位抽調。第一階段有20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第二、三階段有29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還預留了100多個特別機動組,因此此次強化督查共動用約1.8萬人(次)。
進一步督促重點區域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要求,繼續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深化綜合治理,加大各類涉氣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持續鞏固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通過大規模、集中式督查達到實戰練兵目的,促進全國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交流,提高業務能力水平,打造一支環境執法鐵軍。
強化督查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指標、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圍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4項重點任務,檢查“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等13項督查任務。
問:“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這次強化督查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的主要工作:“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工業爐窯整治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情況,運輸結構及方式調整情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揚塵綜合治理情況,秸稈禁燒管控情況,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群眾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辦理情況等。
問:本次強化督查的范圍是什么?
答: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含鞏義)、新鄉(含長垣)、鶴壁、安陽(含滑縣)、焦作(含濟源)、濮陽、開封市(含蘭考)(以下簡稱“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咸陽、寶雞、銅川、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
(三)長三角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
問:督查時間具體如何安排?
答:第一階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個輪次。對 “2+26”城市“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規定的其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梳理熱點網格、群眾投訴舉報,重點發現新的涉氣問題。
第二階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個輪次。對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全面督查,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公轉鐵”落實、揚塵治理及秸桿焚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督促各項任務及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個輪次。重點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秋冬季減排措施,排查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每個督查組現場督查2周,共安排21輪次督查。
“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長三角地區以安排特別行動組為主,開展不定期督查。
問:強化督查工作方式是什么?
答:此次強化督查工作方式主要有:
一、統一調度指揮。生態環境部專項督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辦)統一負責指揮、調度、協調強化督查工作。
二、開展精細排查。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縣(市、區)開展駐點督查,緊盯問題排查。對長三角地區4省市派特別行動組,開展機動式督查,確保問題排查到位。
三、及時交辦問題。排查發現的問題,由專項辦審核后,采取下發電子督辦單的方式,第一時間向各城市推送,增強交辦時效性。每輪次督查結束后,統一匯總后印發正式督辦函,送各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抄送各相關省份人民政府及環保廳(局)。
四、核查整改情況。每兩輪督查結束后,安排一周時間,由督查組對之前交辦問題進行核查,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五、實施公開約談。根據督查情況,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集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大氣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的城市,進行掛牌督辦或公開約談。
六、嚴肅量化問責。針對大氣污染嚴重、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甚至惡化的城市,適時開展中央環保專項督察。第二階段起,生態環境部將就污染防治攻堅戰各專項行動,統籌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完善細則,嚴格實施。
問:督查過程中如何落實廉政工作要求?
答:全體督查組成員將簽署《廉潔守紀承諾書》,工作結束后還要填報廉政自查表。
生態環境部要求督查組在工作期間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即不準接受被檢查者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準接受被檢查者宴請;不準參加被檢查者邀請的娛樂活動;不準參與被檢查者的營銷活動;不準向被檢查者通風報信;不準酒后開車、酒后執行公務)。同時,督查組不得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與檢查工作無關的要求。一經發現上述行為,生態環境部將嚴肅處理。
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已經向社會發布舉報郵箱和舉報通信地址,如發現強化督查工作人員,存在違反相關紀律規定情形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風方面的問題,歡迎向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和生態環境部直屬機關紀委反映。
舉報郵箱:jb@mep.gov.cn;舉報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辦公室,郵編:100035。
2018年6月8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2018—2019年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啟動視頻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出席會議并講話。他說,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各項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尤其是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啟動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工作,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保障。
十大要點 | 做好這些事 環保督查再也不怕
近年來,生態環境的保護一直備受重視,特別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對各企業,尤其是排污企業的把控一直很嚴,那么,如何才能避過環保督查行動的“利劍”呢?做好下面這些就不怕了。
一、執行環保政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行業準入條件,符合淘汰落后產能的相關要求。
2、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3、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并依照許可內容排污。
二、提升裝備水平
1、企業應采用密閉化生產工藝替代敞開式生產工藝,優先采用連續化、自動化生產工藝替代間歇式生產工藝,盡量減少物料與外界接觸頻率。
2、采用先進輸送設備。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 替換現有水噴射真空泵輸送液態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壓縮空氣、真空抽吸等方式輸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應對放空尾氣進 行統一收集、處理。優先采用羅茨真空泵、無油潤滑往復式真空泵等真空設備。如因工藝需要采用噴射真空泵或水環真空泵,應采用反應釜式或水槽式密閉真空泵,循環液配備冷卻系統。
3、優化進出料方式。反應釜應采用底部給料或使用浸入管給料, 頂部添加液體應采用導管貼壁給料,投料和出料均應設密封裝置或設置密閉區域,不能實現密閉的應采用負壓排氣并收集至尾氣處理系統處理。
4、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劑在蒸餾過程中應采用多級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有機溶劑的回收效率,優先采用螺旋纏繞管式或板式冷凝器等效率較高的換熱設備。
5、采用先進離心、壓濾設備。除特殊工藝要求外,企業應采用 密閉離心機、多功能一體式壓濾機、暗流式板框壓濾機等替換敞開式離心機,母液槽尾氣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組分的須密閉收集、處理。
6、采用先進干燥設備。企業應采用密閉式干燥設備或閃蒸干燥機、噴霧干燥機等先進干燥設備。干燥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溶劑需 冷凝回收有效成分后接入廢氣處理系統,存在惡臭污染的應進行有效治理。
7、規范液體物料儲存。化學品(含油品)儲罐應配備回收系統 或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揮發性酸、堿液儲槽裝卸過程放空尾氣須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氣應采用多級水封吸收處理。
8、推行節水型生產工藝。除特殊工藝要求外,物料的洗滌優先采用逆流漂洗工藝,鼓勵污水串級使用。
三、廠區生產環境
1、根據實際情況,生產車間地面采取相應的防滲、防漏和防腐措施,車間實施干濕分離,廠區必須全面實施“兩化”,即道路場地硬化、其他區域綠化。
2、生產現場無跑冒滴漏現象,環境整潔、管理有序。
3、罐區和一般廢物收集場所的地面應作硬化、防滲處理,四周 建圍堰,一般廢物收集場所還要采取防雨措施。4、廠區各類管線設置清晰,管道布置應明裝,并沿墻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設。
四、廢水管理
1、實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規范,滿足初期雨量的容積要求;有廢水產生的車間分別建立廢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 泵通過架空敷設的密閉管道送入本企業的廢水總收集池;冷卻水通 過架空敷設的密閉管道循環使用;雨水收集系統采用明溝。所有溝、池采用混凝土澆筑,有防滲或防腐措施。
2、生產廢水和初期雨水的處置。廢水自行處理、排放的企業要建立與生產能力和污染物種類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廢水接管的企業要建立與生產能力和污染物種類配套的預處理設施,預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能夠穩定 達到接管標準;廢水委托處置的企業,要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協議,審批、轉移手續齊全,并建立委托處置臺帳。
3、生活污水的處置。具備接管條件的企業,生活污水必須接管進污水廠處理;不具備接管條件的企業,按規定規范處理。
4、排放口設置。每個企業原則上只允許設置一個污水排放口和一個雨水排放口,并設置采樣監控井和標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 規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顯、二合理、三便于”,即環保標志明顯,排污口設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樣品、便于監測計 量、便于公眾參與和監督管理;符合《江蘇省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要求的單位,應按要求安裝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保局的監控中心聯網。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規則明溝,安裝應急閥門。
五、廢氣管理
(一)廢氣收集、輸送
1、廢氣收集應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廢氣收集系統應根據氣體性質、流量等因素綜合設計,確保廢氣收集效果。
2、對產生逸散粉塵或有害氣體的設備,應采取密閉、隔離和負壓操作措施。
3、污染氣體應盡可能利用生產設備本身的集氣系統進行收集, 逸散的氣體采用集氣(塵)罩收集時應盡可能包圍或靠近污染源, 減少吸氣范圍,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廢水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單元(原水池、調節池、厭氧池、曝氣池、污泥間等)產生的廢氣應密閉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后排放。
5、含有易揮發有機物料或異味明顯的固廢(危廢)貯存場所需封閉設計,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
6、集氣(塵)罩收集的污染氣體應通過管道輸送至凈化裝置。管道布置應結合生產工藝,力求簡單、緊湊、管線短、占地空間少。
(二)廢氣治理
1、各生產企業應根據廢氣的產生量、污染物的組分和性質、溫度、壓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選擇成熟可靠的廢氣治理工藝路線。
2、對于高濃度有機廢氣,應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術、變壓吸附回收技術等對廢氣中的有機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輔助以其他治理技術實現達標排放。
3、對于中等濃度有機廢氣,應采用吸附技術回收有機溶劑或熱 力焚燒技術凈化后達標排放。
4、對于低濃度有機廢氣,有回收價值時,應采用吸附技術;無回收價值時,宜采用吸附濃縮燃燒技術、蓄熱式熱力焚燒技術、生 物凈化技術或等離子等技術。
5、惡臭氣體可采用微生物凈化技術、低溫等離子技術、吸附或 吸收技術、熱力焚燒技術等凈化后達標排放,同時不對周邊敏感保護目標產生影響。
6、連續生產的化工企業原則上應對可燃性有機廢氣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燒方式處理,間歇生產的化工企業宜采用焚燒、吸附或組合工藝處理。
7、粉塵類廢氣應采用布袋除塵、靜電除塵或以布袋除塵為核心的組合工藝處理。工業鍋爐和工業爐窯廢氣優先采取清潔能源和高效凈化工藝,并滿足主要污染物減排要求。
8、提高廢氣處理的自動化程度。噴淋處理設施可采用液位自控儀、pH 自控儀和ORP自控儀等,加藥槽配備液位報警裝置,加藥方 式宜采用自動加藥。
9、排氣筒高度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氰化氫、氯氣、光氣排氣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進出口要設置采樣口并配備便于采樣的設施。嚴格控制企業排氣筒數量,同類廢氣排氣筒宜合并。
六、噪聲管理
企業盡可能選用振動小、噪聲低的設備,噪聲排放要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要求。
七、固體廢物管理
1、危險廢物按照特性分類收集、貯存。
2、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地面要硬化處理,有防雨淋、防揚散、防滲漏措施,滲濾液通過導流槽進入收集池。
3、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袋上設立危險廢物明顯標志。
4、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相關情況,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報區環保局備案,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5、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
八、清潔生產
生產企業需按照我局每年下達的要求按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 達到行業清潔生產標準的要求。
九、環境應急管理
1、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設立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建立環境 應急管理制度,落實環境應急管理人員。
2、編制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預案,并在完成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的基礎上及時報環保部門備
3、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要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工作。
4、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規范建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包括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產廢水總排口關閉閘閥、雨水排口關閉閘閥和危化品儲罐圍堰等應急設施,確保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件,生產廢水、消防水等不出廠區范圍,不污染外環境。
5、設立環境應急物資庫房。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必須配備到位,并設置專門的庫房,同時建立物資庫管理制度。
6、定期開展職工培訓演練。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環境應急知識培訓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并將相關的臺賬資料和檔案材料進行規范存檔。
十、規范環保管理
1、規范設施的全流程標識化建設,對治理設施的關鍵節點配上標記、圖識等專一符號,使治理設施的整個流程一目了然,實現設施的量化管理。
2、企業不得違規擅自拆除、閑置、關閉污染防治設施,要確保 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事故狀態或設備維修等原因造成廢氣治理設施停止運行時,企業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停止 生產,同時報告環保局。
3、環保規章制度齊全,設置專門的內部環保機構,建立企業領導、環境管理部門、車間負責人和專職環保員組成的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
4、相關檔案齊全,每日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加藥、電耗及維修記錄、污染物監測臺賬規范完備。
政府給的企業環保整改參考手冊!全方位的...
潘 莊 鎮
企業環保整改參考手冊
2017年
(此手冊僅供企業整改參考,不作為辦理環評的具體依據。)
企業辦理環評需要具備的
基本硬性要求
1、確定土地性質,除建設用地外均不能立項*
2、該企業是注冊公司,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
3、確認該企業防護距離(居民區)是否達到50米以外(鍛造、沖床的防護距離為100米之外)
4、必須與有專門處理危廢資質的企業簽訂危廢轉移合同。
環評辦理程序
1、先由環評機構預勘察企業現場,確定企業是否具有辦理環評條件。
2、確認企業的土地性質,建設用地可以立項辦理環評。
3、發改局立項,由第三方咨詢公司給做可行性研究報告,拿到可研報告后到臨清市發改局進行批復并在網上注冊進行立項。(見附件1)
4、立項完成后,由省級以上資質的會計所做資產評估,價格可自己洽談。
5、資產評估完成后,到市環保局執法大隊辦理未批先建和三同時詢問筆錄,出具企業手續,公章,立項報告,資產評估報告,以及法人身份證,上報環保局法宣科,等待罰款通知書下達后,繳納未批先建和三同時罰款。現在罰款數額定在不低于6萬(僅限未批先建企業)。(具體流程見附件2)
6、繳納完罰款,在環保局環評科備案,由第三方做環評報告,根據環評報告的指導,上環保設備。
7、同時找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設備進行試運行,出具檢測報告,費用可以自行洽談,如環保設備檢測合格,向市環保局打試運行報告,等環保局驗收。
備注:辦理環評手續前要參照參考手冊中的標準進行整改與環評手續同時進行。
附件1
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委托單位需提供資料
一、項目名稱:××公司年產××噸××產品項目。
二、單位簡介:××公司位于山東省臨清市潘莊鎮××村,是一家專業生產××的廠家,從事軸承及配件的生產、加工、批發及零售,產品廣泛應用于××。
法人簡介: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三、規劃圖(示例圖)
四、土地資料:占地××畝,價格。
五、設備清單:設備名稱、型號××功率××數量××金額。
六、建筑物:建筑物(車間、倉庫、辦公樓、宿舍、伙房餐廳、固廢車間等)××結構(鋼結構加磚砌體、磚構、磚木、磚混、鋼結構)××面積××層高××層數。
七、主要產品××產品型號××年產量××單價××產品執行標準。
八、年消耗成本明細(原料、輔料等用量、單價)能源消耗品種(水電氣煤等)及數量:
例:圓鋼—××噸/年;鍛件—××噸/年;保持器—××噸/年;珠粒—××噸/年;輔料—××桶/年;電—××萬度/年;水—××立方米/年…
九、產品生產工藝及先進性:
例:圓鋼下料-加熱-鐓粗-鍛打成形-沖孔-切飛邊。
十、勞動定員;組織機構;工作時間。
十一、項目聯系人: 電話:
十二、建設期:
十三、資金籌措方式:貸款—××元,自籌—××元。
企業環保整改參考手冊
一、廠區環境
1、廠區內路面硬化,廠區內視線范圍地面和墻面內無油污無雜物,尤其是油桶、鐵面等一些固廢必須進固廢間。舊設備、包裝箱、廢品等雜物不允許存在,需要歸并一起存放(干凈整潔)。
2、危廢間的建設
要求:
(1)設立單獨專用的房間帶有門和窗戶,不允許有其他雜物,有防火設施(如防火沙、消防栓)。
(2)安裝冷光燈。
(3)地面硬化,干凈整潔。
(4)門外雙鎖雙人管理制度并掛有危險品標識牌。
(5)室內上墻固廢管理制度和固廢產生工藝流程圖及固廢臺賬。
二、車間環境
1、車間內環境的建設
要求:(1)地面無油污干凈整潔,安裝防漏層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為水泥地面并上防滲漏涂料,有條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層)。
(2)周圍墻壁無油污,如不達標需要重新刷涂料。
(3)生產區、安裝區、半成品區及成品區要劃分明確。
2、機床類
(1)機床表面無油污、灰塵。
(2)機床添加托盤和踏板。
3、熱處理類
對中小企業來講,當下最熱的莫過于“環保”話題了。其實不僅僅是環保問題,就在上個月7月3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明確要求在未來幾個月,對全國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甚至直接把大檢查轉變為安全大執法、大整改。可以想象兩個月后,一家小型生產企業發現自己千辛萬苦剛辦理了環保手續,又因為消防等設備設施不完備又再次面臨被查封和取締的情況。
我們先看看哪些企業屬于“小散亂污”企業
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物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企業為“小散亂污”企業。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實行“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予以取締。對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和不在工業集聚區、無證無照、證照不全、違法建設、違規經營的“散亂”企業要明確整治要求,限期搬遷到工業集聚區。對涉氣超標排放、污水排放不達標的企業一律停產關閉。
從上述釋義可以看到,國家在治理“小散亂污”企業中,環保只是其中一個重點項,企業主不要天真的認為做個“環評”、上一套環保設備就萬事大吉了。一個簡單的假設,如果你的經營場所是違法建筑物(非建設用地),也是重點查處的對象。還有如果你的經營場所不在產業規劃區或符合規劃的工業園區,也是被查處的對象。如果你的生產場所沒有規范的工商、立項、土地、規劃、環評、消防等等手續,也是查處的對象。有的業主說,國家10月1日后環保就不收費了,認為環保會放松,“風暴”會過去,這種想法太盲目樂觀了。第一,政策要求對9月底之前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關停,時間等不到;第二、不具備辦理環保的相關手續,連項目立項都成問題,政策紅利恐怕也自然享受不到了。
用正確心態看待“小散亂污”企業治理
第一,“環保風暴”不是“沙塵暴”,過一陣就沒了。你很難把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和“小散亂污”治理聯系起來吧,實際上,不僅僅這兩個詞,還有“供給側改革”、“新老動能轉換”、“綠色GDP”等等都是高度關聯的。“一帶一路”是放眼全世界拓市場、找出路,釋放過剩產能。“小散亂污”是反觀諸己,向內去產能。促進產業升級,對沖“劣幣驅良幣”。“小散亂污”治理和“一帶一路”都異曲同“功”了,你還抱有這是“一陣風”的想法嗎?
第二、要正確認識“小散亂污”企業治理行為。目前不僅僅是“小散亂污”企業,可以想象,不乏有些政府官員都有抱怨情緒。企業關門,民怨大了,地方財稅收入減少了,這是擺在面前的客觀困難和事實。但這是“刮骨療傷”、“長痛不如短痛”,既需要堅強“隱忍”的精神、“舍得”智慧,又需要“壯士斷臂”的決心看待這次治理活動。通過個別治理達到整體提升,犧牲“小利”獲得未來科學發展的“大利”,用“看得見的手”促進產業升級。
總體上可以這么認為,這次國家實施“小散亂污”治理活動,是國家層面的、全國范圍的統籌部署,是頂層設計,是堅決而不可動搖的。明年3月份后會形成常態化機制。
眼下問題是,“小散亂污”企業下一步怎么辦?
第一、行業龍頭企業快速崛起的機會。對有一定實力的企業來講,以前市場魚目混珠,劣幣驅良幣,未來市場需求依然旺盛,企業通過品牌化、規模化建立行業優勢,通過越來越強的創新投入,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第二、企業間抱團取暖,合作共贏,共同把蛋糕做大。中小企業一般具備良好的技術能力和成本優勢,有成熟的技術團隊。可以幾家或多家企業共同組建公司,通過股份合作達到企業規范化政策要求,通過合作走上規范化發展之路。
第三、具有產業集群基礎的中小企業可以入駐政府規劃的工業園區。通過工業園區在項目立項、土地、規劃、環評、消防等方面的正規手續辦理,達到借助園區平臺發展的需求,最終形成“小企業、大集群”、“小企業、大行業”的產業集聚優勢。
中小企業主需要加強主動學習意識,政府部門要“疏堵結合”、加強引導和培訓力度。上下同心,正確認識和面對這次全國范圍的“小散亂污”企業的治理活動,制定出適合企業自身發展需要的科學方案和行動路線。相信經過這一輪全國范圍的“大洗牌”之后,相關要素價格會適度上揚,企業未來利潤必定合理回歸,達到一勞永逸、長效發展效果。